关于印发《重庆广播电视大学 2021年秋季国家开放大学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电大、电大分校、工作站,行业学院,学习中心,jinnian金年会各单位(部门):
为切实做好2021年秋季国家开放大学招生工作,现将《重庆广播电视大学2021年秋季国家开放大学招生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有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2021年秋季国家开放大学招生工作坚持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贯彻jinnian金年会学历教育创优提质战略,坚持“四个面向”,以需求为导向推进人才培养质量提升,努力为全民终身学习提供优质学历教育服务。
二、各单位要正确认识和处理规模、质量、结构、效益的关系,必须根据自身实际教学能力和考试支持能力合理确定招生规模,持续加强本单位建设,进一步规范招生管理,紧密围绕市场调研、招生计划执行、招生宣传、入学资格审核等重要环节,落实各项管理要求和保障措施,确保招生工作有序推进。
三、根据国家开放大学学历教育创优提质战略要求,市校将会同各办学单位共同进一步探索和推进招生管理改革,提升各办学单位办学和招生的统筹管理能力,增强办学组织体系的积极性和灵活性。
四、本季招生,市校将全力协助和配合国家开放大学,加强招生过程监管,严查违规设点、异地招生、代理招生、挂靠注册、虚假宣传和信息造假等违规行为,尤其严禁办学单位与招生中介合作或委托中介机构进行招生,共同营造规范有序的招生环境。
招生过程中遇到新情况、新问题,请及时与市校联系。
联 系 人:陈守刚、陆军
联系电话:023-68465940
电子邮件:343230522@qq.com
附件:重庆广播电视大学2021年秋季国家开放大学招生方案
重庆广播电视大学
2021年7月21日
重庆广播电视大学2021年秋季
国家开放大学招生工作方案
根据《关于印发<国家开放大学2021年秋季招生方案>的通知》(国开招函〔2021〕1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为做好2021年秋季招生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专业
(一)本科(专科起点)专业
金融学、法学、社会工作、学前教育、小学教育、汉语言文学(师范方向)、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土木工程、药学、护理学、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公共事业管理(jinnian金年会管理方向)、行政管理、物流管理、汉语国际教育、电子商务。
(二)专科专业
建筑工程技术、建设工程管理、工程造价、物业管理、机电一体化技术、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计算机信息管理、护理、药学、金融管理、会计、工商企业管理、市场营销、市场营销(营销与策划方向)、市场营销(市场开发与营销方向)、茶艺与茶叶营销(茶文化方向)、电子商务、物流管理、旅游管理、学前教育、小学教育、法律事务、社会工作、行政管理、老年服务与管理、汉语言文学、健康管理。
(三)教育部“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专科专业
农业经济管理、林业技术、畜牧兽医、工商企业管理(乡镇企业管理方向)、行政管理(乡村管理方向)。
(四)“新型产业工人培养和发展助力计划”专科专业
数控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计算机信息管理、汽车营销与服务、应用化工技术。
二、招生对象
(一)专科起点本科专业(方向)
1.具有国民教育系列相同或相近专业高等专科(含专科)以上学历者。
2.护理学专业招生对象仅限于护理学专科毕业,还须为持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的在职人员。已经获得国家开放大学护理专业专科学历的“专升本”新生,可不再提供相关执业资格证书证明材料。
3.药学专业招生对象为医药卫生等相关行业从业人员。
(二)专科专业(方向)
1.招生对象为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技工jinnian金年会和中等专业jinnian金年会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人员。
2.护理专业招生对象为中等专业jinnian金年会毕业、持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3.药学专业招生对象为医药卫生等相关行业从业人员。
三、招生工作要求
各单位须在落实好各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的前提下做好招生宣传、入学资格审核、新生注册等各项招生工作。鼓励各单位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招生工作。
(一)招生宣传
各单位要开展“线上+线下”立体招生宣传,充分运用“互联网+”,借助新技术新媒体,开发新渠道,创新招生宣传形式与内容,充分利用招生年度宣传片和“国家开放大学招生官方微信公众号”(OUCZBZSB)等新媒体,加强招生宣传的正面引导。
1.各单位要根据国家开放大学和市校统一的招生政策开展招生宣传工作,各单位须以“国家开放大学重庆分部2021年秋季招生”名义发布招生信息,不得发布模糊、虚假信息误导学生。
2.市校将按要求把国家开放大学、市校统一印制的招生宣传资料及时分发至各单位,各单位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合理使用相关招生宣传品,并且必须在主要招生场所的显著位置张贴国家开放大学和市校统一印制的招生简章海报,并拍照留影,2021年8月15日前报市校远程教育中心存档。
3.严禁招生宣传资料“鱼目混珠”。如基层单位为多所jinnian金年会或多种教育形式并存,应单独制作并发布国家开放大学招生信息。
各单位对外发布的纸质招生简章必须建立主要负责人审核制度,其宣传资料中须印有基层单位的公章,且包含“国家开放大学重庆分部”字样和市校招生监督电话(023-68465022)等相关内容,各单位于2021年8月5日前将自制的招生简章及其他招生宣传材料(原件)一套报市校远程教育中心备案。招生期间如需对外增投各单位的招生广告(网络、电视),必须经过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方可对外发布,并及时报送市校备案。任何单位、个人未经许可以国家开放大学、重庆广播电视大学名义进行虚假或不实的招生宣传,或在主流媒体(含微博、今日头条等)上发布招生宣传,都属于违法侵权行为,jinnian金年会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4.各单位应高度关注市校统一公布的招生单位、招生专业等相关招生公示信息,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收费管理制度,按照收费标准和收费项目进行收费。对于产生的投诉和各种权益纠纷建立首问负责制,做到及时处理,避免矛盾激化,切实维护学生合法权益。
5.各单位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以国家开放大学、市校制定的招生政策为依据,清晰明确解释招生过程中的相关政策问题,做好招生咨询工作。
6.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收费管理制度,按照重庆市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和收费项目进行收费,及时处理投诉和纠纷,避免矛盾激化。
(二)入学资格审核
1.压实“入学质量保障工程”工作职责任务。各单位须严格按照《重庆广播电视大学关于启动“入学质量保障工程”的实施意见》(渝电大校〔2013〕62号),落实入学各环节的管理责任,做好新生基本信息采集、入学资格初审等工作,切实把好入口关。因入学资格审核未落实或不严格致使不符合条件的学生注册入学,由此产生教学、考试及毕业审核等环节问题引起学生投诉及法律诉讼的,市校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对相关单位给予暂停招生等处理。
2.严查前置学历及报名材料造假。各单位要切实做好新生入学材料档案管理,严查新生前置学历,学历备案表的在线验证有效期学生申请时一律设置为6个月,严禁报名材料弄虚作假,坚决杜绝协助并参与学生入学材料造假。凡原学历证件遗失,由原毕业院校开具证明,须加盖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学籍专用章。
2021年秋季,继续实施“一人一件、永久备查”的入学档案管理模式,所有新生入学材料(含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报名登记表原件,更名、更号或其他证明材料)均须通过扫描或拍照等方式存档,便于国家开放大学、市校随时随地查阅相关学生的入学材料。各单位在市校集中开展入学资格复审时,及时拷贝新生入学相关档案材料,报市校存档备案。
3.严格初审和承诺书签订工作。继续实施“谁初审谁负责”的问责制度,严格责任追究。严禁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得专科或者本科入学资格;严禁未获得国民教育系列高等专科毕业证书者取得本科入学资格。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开放大学、市校关于新生入学资格的相关规定,指派原则性强、工作认真负责、熟悉政策规定的人员承担入学资格初审工作。加大原学历证件的审核力度,落实初审责任,初审工作须有经办人签字、加盖“与原件相符”和单位公章等相关痕迹或标识。切实做好报名登记表填写、签订入学承诺书及其存档备查工作,严禁漏签、代签现象,市校将在入学资格复审和综合教学抽查检查等工作例行检查过程中,核查报名登记表填写、签订入学承诺书及其存档执行情况。
4.严查异地生源、跨区域招生和挂靠注册。重点审核异地生源(各单位在招生简章上必须明确异地生源需要提供的有关佐证材料),严禁挂靠注册、冒名注册、违规跨区域招生行为。违规招收的异地学生和挂靠注册学生不得通过入学资格审核。严禁组织招收各级各类全日制脱产学习的在校学生兼读或套读国家开放大学各高等学历教育专业。
凡报名新生身份证住址为外地户籍(含四川省),必须另行提供该生工作和生活在重庆范围内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页、社保卡、居住地证明(含暂住证)、房产证、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劳动合同、租房合同等),个别特殊情况可提供单位工作证明及报名现场照片(与招生人员合影,并手持报名登记表)等相关证明材料。对于身份证号码属市外(非50开头),且身份证居住地址不在重庆市范围内,继续实行外地户籍新生“建档立卡”备案制度,形成的备案表(见附件1)。相关证明材料的正规性和有效性,须使用国家相关行政部门的统一格式规范。
5.入学资格复审安排。市校将于2021年9月15日开展秋季新生入学资格复审工作,相关安排届时根据疫情防控的要求另行通知。
(三)新生注册
1.各单位仅限于依托本单位开展招生活动,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移招生注册的职责和权利,严禁委托个人或中介机构代理招生。国家开放大学、重庆广播电视大学已在招生简章和入学通知书上公布了受理学生投诉服务的联系方式和监督机制。并将对各单位招生情况进行不定期核查,凡查实存在委托个人或中介机构代理招生情况的,市校将结其严肃处理,直至取消招生资格。
2.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开放大学、市校的相关规定切实做好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鼓励各单位使用国家开放大学招生官方微信公众号(OUCZBZSB)开展手机报名、核对数据并按照入学资格审核复审结果进行处理,要特别做好数据核对工作,确保新生学籍信息的准确。
3.国家开放大学招生管理系统已开发接口,新生均须通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识别器采集新生数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等。自2019年起,国家开放大学已将新生电子照片链接至学信网学籍信息,各单位务必确保新生电子照片准确、无误。
4.各单位于2021年9月13日12时前,通过“国家开放大学招生管理平台”将2021年秋季初审合格的新生数据报送市校,市校于2021年9月16日将复审合格的新生数据报送国家开放大学。相关操作请及时登录国家开放大学招生管理平台进行填报。
四、招生方案执行
(一)各单位必须按照办学条件,特别是专业办学条件,结合当地人才需求,合理确定本区域和行业的需要,安排好专业招生计划。
(二)市校根据招生计划申报情况,合理分配各单位的招生计划,严禁“计划外”招生。各单位招生计划数,本科不超过全市招生计划总数的20%,专科不超过10%。特殊情况需超过比例的,须市校同意后,报国家开放大学审批。本季招生结束后,市校将及时通报各单位招生计划执行情况。
(三)各单位要严格执行招生工作方案,对于专业办学条件较差、在办学中违规行为或不能履行相应的职责、教学过程和教学质量存在问题的单位,市校将减少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直至暂停招生。
五、招生过程监控
(一)各单位要切实履行招生办学的主体责任,承担起相应的办学责任和义务,加强招生过程的监管,保证招生秩序。在招生工作中,如发现有乱发广告、乱招生、乱承诺、乱收费等违规招生行为,一经查实,市校将视情节予以招生单位暂停招生直至撤销招生资质处理,同时对相应单位予以批评并通报当地党委政府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二)对于当地冒名或诈骗招生的社会机构和个人,各单位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制止,必要时要会同有关执法部门严肃查处,及时消除不良影响,并报市校。各单位不得与已列入国家开放大学和重庆广播电视大学办学机构黑名单上的机构开展任何形式的学历与非学历继续教育合作。
(三)本季招生,国家开放大学、市校将加大对违规区域设点和异地招生的监管力度,实时分析新生注册数据,选择异地比例较高的单位,组织专人开展专项资格审核工作。
(四)严禁各单位擅自更改学生信息,如发现前置学历造假或更改学生身份证号和出生年月规避年龄信息审核,帮助学生违规入学,将注销学生学籍;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通报批评并于国家开放大学阳光招生服务平台公示招生违规信息;对相关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视情节处以暂停招生或撤销招生资质。
(五)继续开展招生违规、僵尸学习中心的清理工作。凡连续三季未开展招生或未招收到学生的单位,原则上暂停招生或撤销招生资质。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认真学习招生相关政策,严格执行招生工作方案,及时了解和把握招生过程中的新问题、新情况,打破惯性思维,防止经验主义。
(二)各单位要严控低龄入学现象,凡2004年9月30日及以后出生的报名者,纳入低龄入学,一律不予学籍注册。
(三)请各单位于2021年9月20日前将2021年秋季招生工作总结报市校远程教育中心。总结内容包括:招生数据统计分析和当地招生形势分析、新生入学资格初审工作实施情况与效果、招生工作各环节落实情况、招生宣传有效性评估、开展专项试点和合作项目情况、有关问题和解决建议等。招生工作总结作为招生评优评先重要参考,各单位应予以高度重视,凡出现雷同、抄袭等现象,一律取消年终招生评优评先资格。
附:1.2021年秋季外地户籍新生“建档立卡”备案表
2.重庆广播电视大学2021年秋季国家开放大学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附件1
2021年秋季外地户籍新生“建档立卡”备案表
分校(工作站): 年 月 日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 | 身份证居住地 | 报名层次及专业 |
1 | ||||
2 | ||||
3 | ||||
4 | ||||
5 | ||||
... | ||||
附件2
重庆广播电视大学2021年秋季国家开放大学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时间 | 工作内容 | 备注 |
2021年7月2日 | 全面部署2021年秋季招生工作 | 已完成 |
2021年8月5日前 | 各单位报送招生宣传资料备案 | |
2021年8月15日前 | 各单位报送张贴的国家开放大学统和市校统一印制的招生简章海报,并拍照留影(电子档)。 | |
2021年9月13日12时前 | 上报2021年秋季新生初审数据 | |
2021年9月15日9-15时 | 开展新生入学资格材料集中复审 | |
2021年9月16日17时 | 新生复审数据报国家开放大学 | |
2021年9月20日前 | 提交2021年秋季招生工作总结 |
重庆广播电视大学办公室 主动公开 2021年7月21日印发